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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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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放寒假前报账事宜的通知

关于寒假前报账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18日封账后发生的业务即日起可到财务处办理报账。

二、寒假前劳务费酬金报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本周三);发放失败明细下学期开学后逐一通知。

三、公务卡报销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本周三)。

1.因北京银行与财政网信息传递延迟的原因,本次开账后前来报账的公务卡消费,均需要各位老师先自行还款。

2.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之间的公务卡消费,1月底财务处统一还款;1月16日至2月25日期间的公务卡消费,3月10日后还款。

3.公务卡消费时间在2015年12月的,因消费记录需由北京市财政系统进行消费转移至2016年后,方可进行还款操作,故2015年公务卡消费具体还款时间无法确定,请各位老师先自行还款。

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