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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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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4月24日,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就五一、端午节期间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51511320\51511567;举报邮箱:xf@bgy.edu.cn。

中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中共北京市纪委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纪委、区监委,市纪委各派出机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市纪委市监委拟于近期组织力量,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底及“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内容

针对“五一”、端午两个节点,严查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四、检查方式

(一)监督检查实行市、区、派出机构上下联动。市纪委市监委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与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对联系地区和部门进行抽查;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各纪检监察室的抽查内容,适时联系新闻单位参与宣传形成震慑;各区纪委区监委、市纪委各派出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饭店、高档餐饮场所、各机关单位食堂、郊区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查阅礼品、水果、粽子等节礼销售量大的商场、超市、经销部的销售票据及京东网、当当网等电子商务后台系统数据有无公款消费情况;检查节假日期间有关单位公车封存情况等。

(三)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市财政、市国税、ETC数据等平台,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手机“一键拍”、微信等新媒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信访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市、区、派出机构等各检查组要认真筹划,密切配合,灵活运用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线索。要强化监督执纪,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立案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二)要加大问责力度,综合运用多种问责方式,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严肃问责。

(三)市纪委市监委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要督促所联系地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检查,5月10日前将所联系地区、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各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地区和部门抽查的情况,报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北京市纪委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吴剑飞;联系电话:8915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