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