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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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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6年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2016年经费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本年1220。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年初批复的预算资金(中央项目除外)不得结转到下一年度。学校的各项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一律不得结转到2017年度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抓紧办理借款的报销冲销

各位老师要认真清理本人所借款项(包括已借现金、转账支票借款、电汇借款),在财务报销截止日期前抓紧办理报销、冲销手续。超过财务报销截止时间、无法办理报销冲销手续的,只能由经办人将所借款项交回国库,以冲销该笔借款。

2.公务卡的消费、报销

2016年公务卡消费(即刷卡)截止日为本年12月14,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6日。因财政网与北京银行之间信息传递延迟的原因,公务卡消费务必在12月14日前完成。未在截止日期前报账的公务卡消费可于2017年开账后办理报销,此期间内如遇公务卡逾期未还的情况需由个人先行还款。

3.劳务费酬金报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16:00。

4.银行电汇办理的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下午16:00。

除前述业务外,其他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16:00。

                                                                    财务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