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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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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及教职工: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办函〔2015〕16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确保201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重点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B类)要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根据《2016年度科技计划以及任务社科计划申报项目控制数额》,我院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分配如下: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控制数额(项)

科技计划

社科计划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1085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自由申报

6

1

1

二、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申请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本年度申报本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允许同时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本年度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

3.申请人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4.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5.连续两个年度申请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申请 1年。

6.本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7.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活页时间为:5月15日16:00之前,逾期不受理。

三、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我院限额为1项。

(一)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二)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活页时间为:5月15日16:00之前,逾期不受理。

申报材料评审时间:5月21日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单位请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格式见附件。均一式10 份,其中4 份申报书原件),并同时报送《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注意事项:今年申请书格式与往年不同,请下载新版申请书上报

四、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限额为6项,社科计划一般项目限额为1项。

(一)一般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研市教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2、申报市教委科技及社科一般项目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教职工,已经离休、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科研人员,均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4、资助强度:社科一般项目5万元、科技一般项目12万元左右。

5、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5]581号)执行,其中会议费列支严格控制

6、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其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其他申报事项依据北京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请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的申报人需要提交《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原件一份)。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电子版文件格式统一为 “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进行发送。

3、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16:00之前。逾期恕不受理。

4、申报材料评审时间:5月21日

5、申报地点:综合楼1203室

6、联系电话: 51513192;电子版发送邮箱:kyc@bgy.edu.cn;联系人:佘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