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开始了,请各院系(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
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的院系(部)领导包括:院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
1.院系(部)主任和副主任分别对本学期承担本院系(部)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校内兼课和校外兼课)进行教学质量网上评价。
2.教研室主任对本学期承担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校内兼课和校外兼课)进行教学质量网上评价。
二、时间安排
院系(部)领导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的时间安排在第14周-第16周(2015年12月14日- 12月31日),为期18天,周六、周日均可上网评价,校内外均可上网评价。
请各院系(部)领导抓紧时间完成网上评价工作。
三、操作步骤:
1.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在线评教系统”— “评教”—提交
2.登录成功后,在页面的左下角“数字化校园系统”栏目中,点击【在线评教系统】,即可进入您所对应角色的评教页面。点击照片右下角的【评教】按钮,依次对页面中的所有老师进行评价。(尽量不要在同一位老师的评价页面中,勾选完全相同的选项。此种情况,有可能会被系统视为无效评价。)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