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即2016年批复的财政专项经费)报账截止日期规定如下:
一、劳务费酬金报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
二、公务卡报销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6日16:00。因北京银行与财政网信息传递延迟的原因,公务卡刷卡消费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
三、电汇借款办理的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电汇报账办理的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四、除前三项业务外,其他业务截止日期为11月22日16:00。
对于项目经费未在截止日期前执行完毕的,市财政局统一核减收回。
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16年11月09日